安徽省实施“证前指导”服务
(资料图)
为进一步推进经营主体合规经营、便利许可,快速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将首批11个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证前指导”服务清单,在全省部署推进实施。
据介绍,首批11个高频事项分别是: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证前指导”服务是指在经营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提交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前,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提供业务咨询、提前查看现场等指导服务,为经营主体正式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参考指导意见。对需要准备材料的事项,审批部门提供材料指导服务;对需要提供布局图、平面图等材料的事项,审批部门提供审图指导服务;对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在经营主体现场布置完毕并提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安排人员提供远程或现场指导服务,为经营主体提供指导意见。
据介绍,开展“证前指导”服务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创新举措,对于经营主体来说,能够有效降低办事成本,并且快速便捷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对于审批监管部门来说,通过审批环节的提前介入,可以有效引导更多的经营主体合规经营,降低事中事后监管压力,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记者 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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