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别
来源:找法网    时间:2023-08-25 16:33:59

一、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别


(资料图)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别是以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分界线的,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则犯罪嫌疑人的称谓,统一称为被告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讯问的主体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二、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会通知家属吗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会通知家属。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三、刑事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刑事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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